一、制定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分类有力有序推进全区别墅类、低层高档商品住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私搭乱建”问题整治,按照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唐山市别墅类、低层高档商品住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私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唐资规发〔2024〕23号)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依据
《唐山市别墅类、低层高档商品住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私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唐资规发〔2024〕23号)。
三、主要内容
《芦台经济开发区别墅类、低层高档商品住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私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分为六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为任务目标。指在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别墅类、低层高档商品住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私搭乱建”行为。
(二)第二部分为整治范围。本方案中的别墅类、低层高档商品住宅范围为:容积率1.2以下住宅小区,容积率1.2以上(含1.2)小区内独栋、双拼、联排、叠拼等别墅类住宅。
(三)第三部分为整治政策。坚持整治与教育并重,监管与服务结合,综合考量建筑质量、消防安全、社会稳定等因素,确保重拳整治极少数,依法有序处置大多数,“一户一策”推进综合整治。
(四)第四部分为整治要求。坚持重拳出击遏制新增“私搭乱建”,全面准确排查各类“私搭乱建”,分类有序整治存量“私搭乱建”。
(五)第五部分为工作步骤。详细制定了本方案的工作步骤:安排部署工作、集中摸底排查、全面实施整治、巩固总结提升。
(六)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详细说明各相关职能部门依职责协同合作开展整治工作。
相关文件:芦台经济开发区别墅类、低层高档商品住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私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主办单位: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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