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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笑海
发布于:2024-05-28 13:31:32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冀(2021)芦台经济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21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笑海
2024年5月28日
主办单位: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2-6938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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