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刘某某的扣押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1-09-14 15:25:08

唐山市公安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

证据保全决定书

唐芦公(海)证保决字【2021】0045号

刘某某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故对刘某某手机予以扣押。









小海北派出所

二O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