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刘**社区戒毒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1-09-15 14:54:36

2021年8月29日20时许,唐山市公安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场部派出所民警查获吸毒人员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责令社区戒毒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