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唐山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交流暨2023-2024年联合联动执法推动会在我区召开
发布于:2023-08-25 08:36:13
近年来,芦台经济开发区与天津市宁河区在生态环境领域始终保持密切友好联系。经过双方共同努力、联合共治,两地联防联控机制已经由单一大气联防联控扩展到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等领域,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近日,天津市与唐山市两地生态环境部门执法工作交流暨2023-2024年联合联动执法推动会在芦台经济开发区召开,会议总结交流联合执法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商议2023-2024年联合执法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执法合作,共同守护津唐生态环境安全。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赵国林同志对此次天津市和唐山市环保系统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能够承办此次交流座谈深感荣幸,预祝此次交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会上,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唐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今年以来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宁河区、滨海新区、芦台、汉沽、丰南等县区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工作,分别就联合执法机制运行、执法线索移交、违法问题查处等情况进行了汇报;两地共同对《2023-2024年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方案》进行了学习,并结合跨界区域环境特点、中心工作任务以及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研究确定下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将重点围绕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移动源、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违法行为等五个方面开展联合联动执法;同时,在已建立的定期会商、联动执法、吹哨报到、信息共享等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执法互认、源头追溯、队伍联建等制度,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执法交流合作,共同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