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芦台 | 芦台经济开发区关于申领医疗保险生育补贴通知
发布于:2025-05-21 10:33:48
一、补贴标准
一次生育一胎的补贴500元;一次生育多胎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补贴500元,最高补贴 1500元。
二、申领方式
新生儿监护人须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含90天),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及在我区的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监护人本人银行账户,身份证等材料到芦台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窗口办理。
三、有关要求
1.申领范围
2025年2月1日(含)后出生,且于90天内在我区参保到账的新生儿。新生儿未在我区参保的请向参保地申领,未在我市参保或出生90天后再参保的不享受此生育补贴。
2.申报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新生儿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开具方法:微信搜索“河北税务”公众号,依次点击“社保缴纳”-“个人缴费证明开具”-“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并填写相关信息”-“查询”-“开具”,下载后自行打印;或前往芦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开具)
(3)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芦台经济开发区以外银行账户需提供开户行名称)
咨询电话:022-69386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