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芦台 | 芦台经济开发区坚持“三个强化” 全面提升“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发布于:2025-05-23 08:44:19
为全面推动园区“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小微企业在发展中保安全、在安全中促发展,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三个强化”,着力推动“厂中厂”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强化准入审查机制。租赁前期,严格审查承租企业资质、安全等条件,严控高风险、高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淘汰工艺入驻“厂中厂”。同时全面掌握企业工艺流程是否合规、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应急逃生通道是否畅通,及时上报承租双方生产经营、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厘清“厂中厂”出租、承租动态台账。
二是强化风险因素管控。制发《租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明确安全管理制度、管理人员、风险辨识、现场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措施,将安全履职事项清单式推送到每一户租赁企业,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安全服务指导。常态化开展“送服务上门、促安全发展””工作,在优化政务服务、解决隐患整治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链条跟踪服务,针对“厂中厂”普遍存在的乱搭乱建、堵塞消防通道、改变厂房用途等行为,邀请安全专家对“厂中厂”指导帮扶,全面了解历史、现状、存在问题,找准病因、对症下药,推动化解安全隐患风险。开展常态化安全培训教育,培养“厂中厂”企业安全管理“明白人”,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持续深化“三个强化”工作举措,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成效,为“厂中厂”企业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全力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