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补缴问题
发布于:2022-09-15 09:38:16
受理时间:9月3日
群众反映问题:该居民每年都是9月初缴纳医保,今年医保缴纳时间已经过期了,想知道现在能不能补缴9月的。
答复时间:9月5日
社会事务局答复:经查实,该反映人提出每年都是9月初缴纳医保,实际上,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征缴期每年是根据社平工资下发实际时间确定的,每年都适时调整,具体征缴金额及征缴时间张贴在灵活就业收费窗口同时统一发送到微信派遣通知群(该微信群二维码与征缴通知并列张贴在灵活就业收费窗口,便于灵活就业人员随时填加),而且,今年缴纳时间(7月12日至7月25日,8月1日至8月25日收缴)已过。工作人员让李女士10号之后再问,是因为具体补缴时间当时还没确定,一旦确定补缴时间会即时在政务大厅公告栏及微信群、朋友圈发送通知。同时,鉴于该反映人本次诉求,我区社会事务局在确定补缴日期(9月6日至9月16日)后,第一时间电话告知了反映人。此问题已于2022年9月5日答复反映人,反映人对答复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