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职教中心创业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的公示
发布于:2021-03-05 09:08:29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山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的通知》 (唐人社字[2020]189号)精神,对孵化基地现有会议室、洽谈室、导师工作室给予公共服务场地补贴。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为77.63㎡,补贴租金应为:206453/470.49㎡*77.63㎡/2=17032.19元。我局对职教中心申报创业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场地房租补贴已审核完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区人社局反馈,联系电话:69388197。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