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经济开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考核办法
发布于:2021-05-20 11:31:16
为了全面推进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主要内容,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以网格化监管为主要形式,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有效运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海北镇、新华路街道共2个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以及区级相关职能部门。
二、考核内容
网格化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考核按年度考核进行排名,每年的12月份为全年工作的考核月,区网格办将对各地和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将排名情况报管委会主要领导审阅,并在管委会进行通报。考核评比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量化考核结果,考核内容分为以下3个方面:
(一)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情况。包括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流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社区、村网格员落实情况:对下级网格指导监督、业务培训和考核情况;
(二)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包括对本级网格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监管情况;预防辖区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对本级网格内污染源实施日常抽查监管情况;
(三)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包括本网格污染源、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现场检查;上级转办、媒体曝光和12369环保热线、信访举报投诉等环境违法案件或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上级环保部门安排部若工作落实情况,监管企业(增减)档案建立情况。
三、考核标准
考核满分100分,实行减分制。详细考核内容如下:
(一)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情况。40分。
1、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责任落实到位。(10分)
2、辖区内划分监管网格全覆盖,做到网格边界清晰。(10分)
3、明确网格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20分)
(二)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落实情况。30分。
1、二级网格每月对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三级网格每日对辖区环境监管网格重点企业进行巡查。(20分)
2、二级网格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上报,建立巡查、上报和解决环境问题的档案。三级网格每日巡查要记录巡查台账,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要有上报情况材料。(10分)
(三)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落实情况。30分。
1、三级网格是否定期开展巡查,并有相关巡查台账和答复反馈材料。(10分)
2、环境信访投诉和污染纠纷得到有效润处化解。(20分)
四、考核办法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的基础分为100分。分值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分值在75至90分的为良好;分值在60分至75分的为合格;分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政府效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地区,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