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于:2021-10-25 09:26:23
为深入推进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大力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加快建设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均衡发展。按照《河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办法(试行)》(冀教基〔2015〕32号)和《唐山市教育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唐教基字〔2018〕32号)精神,根据《芦台经济开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区教育局严格对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资格条件,拟确定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五富双语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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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