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2-03-01 10:32:08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参与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积极性,提升劳动者就业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经研究,拟认定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方式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字〔2021〕165号)规定,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37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认定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任务。
二、承担任务期限
我区定点培训机构承担任务期限为:培训协议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认定条件
1.具备满足培训需要的教学场所、实训场地和相关保障所需设施设备。
2.有与专业设置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3.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人力资源市场需要,培训方法和形式能够满足城乡劳动者学习的需要。
4.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较好。
四、认定程序
经人社、教育、行政审批部门依法设立,持有办学许可或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认定书的就业培训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我区人社部门有关科室申报。
(一)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需注明培训机构的性质、规模、师资、制度建设、培训专业、年培训能力及近期培训等实际情况。
2.办学许可证或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认定书原件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场地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书,租赁场地应提交租赁协议(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提供建设立项证明,购买合同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租赁场地的租赁截止日期不应早于培训实施期限)。
4.设施设备及实训场地规模基本情况(注明设施设备数量)。
5.专兼职教师基本情况。就业技能培训教师需持有与培训专业相符或相近的职业资格证书(职称),培训资质等级需高于培训等级;创业培训教师需持有省级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SYB)《职业培训证书》。
6.《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
(二)审核:将组织专家对提出申请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审,并实地勘察。
(三)公示:审核合格的培训机构按规定予以公示。
(四)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定点机构资格认定后,需要与人社部门签订培训协议,并接受所在地人社部门的监管。
五、有关要求
1.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职业培训政策,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积极承担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任务。
2.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工作是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各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并将新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向市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备案。
附件:1.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
2.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
附件1
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 | ||||||||
培训机构 名 称 | ||||||||
法 定 代表人 | 培训机构性质 |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
申报就业技能培训任务数 | 培训合格率 | |||||||
培训专业及人数 | 1、 | 人数 | 培训场地(m2) | |||||
2、 | 人数 | |||||||
…… | 人数 | |||||||
培训设备种类及数量 | ||||||||
师资情况 | 教师姓名 | 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 | 教 龄 | |||||
1、 | ||||||||
2、 | ||||||||
…… | ||||||||
专家评 审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公共就业服 务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三份,培训机构1份、公共就业服务部门2份。
附件2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 | ||||||
培训机构 名 称 | ||||||
法 定 代表人 | 培训机构性质 |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
申报创业培训任务数 | 培训合格率 | |||||
培训场地(m2) | ||||||
师资情况 | 教师姓名 | 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 | 教 龄 | |||
专家评 审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公共就业服 务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三份,培训机构1份、公共就业服务部门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