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信(唐山)家具有限公司喷涂前处理工艺技术改进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于:2023-03-15 16:32: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元信(唐山)家具有限公司喷涂前处理工艺技术改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22-69393979
通讯地址:芦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 | 元信(唐山)家具有限公司喷涂前处理工艺技术改进项目 | 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东部工业园区 | 元信(唐山)家具有限公司 | 唐山碧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东部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58万元,其中环保投2万元。项目对厂内 1#生产车间和 2#生产车间前处理生产工艺进行提升改进,购置纯水制备等设备设施,其他涉水设施不变,前处理生产线增加脱脂后纯水洗和锆化后纯水洗工序,脱脂液、锆化液、水洗水的更换频率增加。 | (一)加强施工期、运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废气:项目不新增废气产生排放。 (三)废水:项目废水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前处理生产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生产废水进入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为4.2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45mg/L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COD:350mg/L,BOD5:150mg/L,SS:200mg/L,NH3-N:35mg/L。。 (四)噪声:项目产噪设备经厂房隔声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 (五)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同时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要求。 | 2023.3.15 -2023.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