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芦台经济开发区海北镇卫生院2023年9月至11月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
发布于:2023-12-21 14:21:04
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对接收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给予一定比例的就业见习补贴。经审核,芦台经济开发区海北镇卫生院2023年9月至11月安置就业见习人员2名,申报见习补贴10560元。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9388197。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