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唐山三爱混凝土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利用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发布于:2024-01-03 14:55: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对唐山三爱混凝土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利用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电话:022-69393979
通讯地址: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路与永兴街交叉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日期 | 批复文号 | 文件全文 | 公示日期 |
1 | 关于唐山三爱混凝土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利用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 2024年1月3日 | 芦审批环字 [2024]1号 | 见附件 | 2024年1月3日 |
附件:唐山三爱混凝土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利用设备建设项目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