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芦台经济开发区长青陵园管理处2024年6月公益性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公示
发布于:2024-07-18 15:14:52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岗位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审核,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长青陵园管理处2024年6月安置1名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1128.57元,申报岗位补贴2200元。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2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9388197。
附件:2024年6月公益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公示名单.docx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