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公示
发布于:2025-05-07 10:53:20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字[2012]104号)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海北镇和新华路街道办事处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1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9388197。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7日
宁维亮 男 13020219******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