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芦台经济开发区第二批参保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发布于:2025-07-16 15:13:19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唐人社函[2025]27号)精神,我区将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将系统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满后,对公告公示无异议、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且信用状况良好的单位,纳入稳岗返还政策范围。公示期为7月16日—7月2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区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反映,联系电话:022-69388307。
附件:2025年芦台经济开发区企业稳岗返还名单(第二批).doc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