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芦台农场农业发展中心2025年1-6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的公示
发布于:2025-07-17 16:53:36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芦台农场农业发展中心2025年1-6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1人,申报社会保险补贴7340.51元,申报岗位补贴3960元。我局已审核,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合计需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11300.51元。
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1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9388197。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