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管办字〔2022〕7号
各区直机关、驻区单位、直属企业,海北镇人民政府、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芦台经济开发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芦台经济开发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69号)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唐政办字〔2022〕37号)文件精神,稳步推动我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高质量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共文化服务“芦台模式”,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12234”工作思路,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创新驱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品质发展、均衡发展、开放发展、融合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到2025年,全区基本形成开放多元、共建共享、充满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发展,配合唐山市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复核工作中达到“全省领先、中部示范、全国一流”。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公共文化服务“1+2+N”标准体系。“1”是全面落实《唐山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在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服务目录。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2”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文化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服务规范,根据工作实际,完善提升有关指标,发挥引导作用。“N”是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群众文化团队等特色服务规范,科学制定督导考评,细化强化发展目标。[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展和改革局]
(二)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依法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布局。适应居民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期待,对文化站功能场景进行创意性改造,打造美观舒适、富有温度的文化社交中心。充分发挥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资源、组织体系等方面的优势,推进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依据服务人口全面落实《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继续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活动。到2025年底,辖区文化站100%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00%达到“五个一”(一个文体广场、一间多功能文化活动室、一间图书阅览室、一套音响设备等文艺器材、一套群众体育活动器材)标准。[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宣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
(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融入百姓生活。将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共文化机构服务质量的主要指标,深入实施文化站免费开放,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品质。进一步加强错时开放、延时开放。推动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拓展阵地服务功能,面向不同群体,开展经典诵读、阅读分享、戏曲交流、书画笔会、手工艺作坊等公共阅读和艺术普及活动。各级公共文化设施要发挥平台作用,面向不同文化团体、不同年龄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加强“文化助老”“文化助残”“文化进校园”“文化进企业”活动和“新市民俱乐部”建设。发放文化惠民券。[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社会事务局、教育局、群工部、海北镇、新华路街道]
(四)组建“艺·芦台”全民艺术普及联盟。8月为唐山市全民艺术普及月,依托普及月,以文化站为主阵地,以群众基本文化艺术需求为导向,每年推进全民艺术知识普及、欣赏普及、技能普及和活动普及不少于5次,把文化站打造成为城乡居民的终身美育学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群众文艺创作生产与传播,积极参与唐山市群众原创文艺作品征集展演活动。积极创作有力量、有筋骨、有温度的群众文艺精品。主动参与唐山市“百姓舞台 群星风采”群众文艺团队“大比武”活动,激发城乡群众在文化生活中当主角、唱大戏的热情。立足地方特色,创新举办戏迷演出月、大众合唱节、广场舞示范展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到2025年,辖区文化站年组织举办展览、展演、讲座、培训等活动达到20场,年服务人次达到2万人次,组建基层群众文艺辅导团体2个。[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
(五)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能力。按照“十四五”全省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关规划,推动公共文化机构数字资源和服务平台建设,不断丰富数字资源总量,创新数字资源样态,提升数字资源质量,依托“唐山公共文化旅游”“美丽芦台”公众号等平台面向公众发布。[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
(六)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参与。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鼓励利用多种方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送等。依托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机构,培育有特色、有影响、惠民生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完善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学习培训、供需对接和激励保障机制。到2025年,全区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60人。[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宣部、海北镇、新华路街道]
(七)繁荣乡村文化。开展乡村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乡土底蕴,传承乡村文脉。深入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持续推动新时代乡村阅读和艺术普及活动。实施“城乡结对、文化走亲”计划,在全区乃至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范围内,以各种主题和形式开展社区和农村、农村和农村之间的共建共享和文化走亲活动,以民相亲促进心相通。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群众需求征集和反馈机制,开展“戏曲(演出)进乡村”活动不少于5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不少于240场,引导各级各类优质资源和服务向农村基层倾斜,以文化繁荣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宣部、海北镇、新华路街道]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推动唐山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实际,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区创新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任务实施、督导考核、亮点宣传等方面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手段,持续探索开展各项工作的新路径新办法。支持共建共享、开放融合,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加强对创新项目的总结评估,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展和改革局、组宣部,各成员单位]
(九)加强财政保障。严格落实公共文化领域与省、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财政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加大示范区创新发展支持力度,通过经费分配、项目安排等方式,完善激励机制。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财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建强人才队伍。完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培养、激励和评价体系。科学测算、统筹落实区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岗位人员和经费,保持城乡公共文化队伍稳定。结合实际,采取区聘镇用、派出制、区镇双重管理等形式,配齐配强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专干。以购买公益性岗位、选派文化服务志愿者等形式配置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广泛开展人员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创新人才交流机制,培养一批长期扎根基层,有责任心、有能力、具有深厚实践经验的专家型干部和实干型专家。确保“万人拥有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数量”符合我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际。[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宣部]
(十一)加强督导检查。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工作开展常态化检查、督导、通报。对不达标的公共文化设施及所在属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实行挂账督办、动态跟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督查室,各成员单位]
主办单位: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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