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管办字〔2022〕9号
各区直机关、驻区单位、直属企业,海北镇人民政府、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芦台经济开发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芦台经济开发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2022-2023)
根据《唐山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要求,为系统化推进我区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镇防洪排涝能力,增强城镇安全韧性,着力构建功能完善、舒适宜居、繁荣美丽的城镇人居环境,实现城镇承载能力和品质内涵“双提升”,根据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城市更新、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等工作,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成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切实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品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海绵城市工作的开展,将我区打造成与水共兴、人水和谐的海绵城镇典型示范。到2023年,中心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达到50年一遇,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达到10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达到45%。全区域范围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内涝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城镇生态环境品质持续改善,海绵城市理念得到全面、有 效落实。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示范。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城镇发展,充分学习海绵城市试点城市的建设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开展海绵城市示范建设。
(二)坚持全域推进,系统谋划。以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作为海绵城市建设核心目标,提升城镇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增强城镇发展韧性。
(三)坚持长效推进,规划管控。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在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中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顶层规划设计
1.构建海绵城市规划体系。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海绵城市建设核心指标、重要空间管控要素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编制道路、绿地系统、防洪、排涝、污水、城市更新、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时,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控制指标。[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2.深化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实施方案。根据示范城市建设目标,以排水分区为单元,对中心城区深化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系统化相关方案,制发工作方案,建立海绵城市项目清单,明确具体建设工程项目,各项目统筹协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效果,打造特色项目。[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二) 强化制度标准建设
3.推动海绵城市制度建设。制定实施《芦台经济开发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完善项目管控流程,实现建设项目全流程闭合管理。推动出台《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共停车场所管理条例》《芦台经济开发区排水与中水管理条例》等制度,使我区海绵城市建设有制度、有管理。[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4.建立规划建设管控制度。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城建交通部门在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落实,将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与划拨、立项、规划条件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发、方案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核发、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维护等各个环节,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明确流程、审核要求、审查部门、技术支撑单位等内容,确保将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指标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5.完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针对芦台经济开发区气候、水文地质及社会发展等特点,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方法、关键参数以及植物选型等相关科学研究,总结形成高水平的成果,指导我区海绵城市建设。建立适用于本地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规范标准,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真正落实到各行业建设管理中。[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三)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6.强化雨水源头减排。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断头路瓶颈路提升及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等工作,通过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模式,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到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及公园绿地等建设与改造中,因地制宜建设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雨水花园、植草沟及人工湿地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加强对雨水的消纳与净化功能,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7.提标改造排水设施。加强排水系统建设,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改造等工作,对雨水管网进行提标改造,畅通雨水排放通道。高标准推进排涝泵站建设和提标改造,提高超标降雨情况下的内涝风险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8.提高防洪排涝应急能力。加强城市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降水情况,监测、巡查、预警地质灾害,及时预报城市水系洪水情况并进行防洪调度,保障排水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在易涝风险点布置防汛抢险车辆排水抢险,保障居民小区排水能力,保障协调救灾物资所需道路运力,落实抢险队伍、物资设备所需财政资金。[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水务电力局、财政局]
(四)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
9.完善城市雨污水系统。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生活污水和雨水分流的管网建设,全面提升现有设施效能。开展市政排水管网排查与修复工作,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工程。[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五)保障城市水资源利用
10.提升中水回用能力。继续延伸中水管网的建设,制定合理的中水使用奖励机制,提高企业使用中水的积极性,同时对河道进行生态补水,提高污水资源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六)加强海绵城市能力建设
11.构建海绵城市监测管控平台。以排水分区为单元,针对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等不同层级,开展水质与降雨量的在线监测,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监测管控平台。以监测数据为基础,合理构建模型,科学定量评估,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风险评估、预警调度、决策支持等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12.深化培训宣传。加强海绵城市人才队伍建设,邀请行业内知名专家对我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等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升管理和技术人员水平。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教育,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海绵城市宣传活动。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普及宣传,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增强老百姓参与感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海绵城市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努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与市直海绵城市相关工作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合力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工作专班靠前服务、主动配合,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作用,及时做好城镇海绵建设保障工作,确保顺利推进实施。
(三)强化协调调度,破解瓶颈制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实行推进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创新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工作专班定期调度项目进展,组织现场办公和一线调研,以事不隔夜的精神破解瓶颈制约,确保海绵城市工作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四)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健全完善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实施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综合运用挂账督办、定期通报、现场办公、座谈调研等方式,对海绵城市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通报情况、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主办单位: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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