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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芦台经济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件标题: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芦台经济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 发文字号: 芦管办字〔2022〕10号
  • 发布日期: 2022-07-04
  • 有效性: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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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管办字〔2022〕10号

各区直机关、驻区单位、直属企业,海北镇人民政府、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芦台经济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芦台经济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提升我区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助力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2〕9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唐山市提出的“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统领,以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线,统筹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要素集成,推进城区环境基础设施和“无废”新能源、新产业、新旅游和新工厂建设,构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新发展格局,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动城区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唐山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芦台经济开发区“无废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产业布局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统筹“无废城市”建设与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构建,因地制宜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体系。

坚持系统发力、逐个突破。按照优先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原则,以工业领域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为核心,系统推进农业、生活和建筑领域资源化利用,助力打造“政府引导、市场引领、企业担当”的唐山“无废城市”特色品牌。

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推进。推动制度、技术和模式创新,建立完善的资金筹措机制。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推动产业聚集和转型升级,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高效管理。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模式,实现“无废城市”建设可持续。

坚持党政主导、多元共治。坚持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过程,构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发挥园区、骨干企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形成全社会户户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十四五”时期,“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全区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下降;设施持续完善;固体废物治理制度、技术、管理信息“一张网”基本形成,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1.强化政府目标责任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落实省、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和“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机制。着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要求,在编制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十四五”规划等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专项规划时,将“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任务纳入。[生态环境分局、组宣部、发展和改革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水务电力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夯实产废者的主体责任。延长产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推进源头减量,推动无害化利用处置。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依法依规将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严格《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等环境保护标准,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环境要素纳入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生态环境分局、发展和改革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行政审批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参与国家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按照河北省加快绿色制造标准建设要求,落实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评价标准。执行无害化处理、堆肥还田等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固体废物分类统计。落实固体废物统计制度,执行各类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完善危险废物统计范围,依托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将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纳入统计体系。探索开展建筑垃圾统计,对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有效管控。完善生活领域和农业领域固体废物统计方法,建立主要类别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工业绿色升级,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

1.推进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严把新上项目碳排放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建材、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建材等重点行业减污降碳行动,实施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降碳减污,打造多维度、全覆盖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发展和改革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围绕建材、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推动绿色设计、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创建。[生态环境分局、发展和改革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1.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从日常餐饮入手,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广“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倡导餐饮、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推进辖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稳妥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太阳能等冬季取暖方式,打造绿色低碳的清洁供暖体系。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规范回收利用。开展绿色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减少电商快件过度包装、二次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党政办公室、教育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范细化垃圾分类标识,推进现有不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按规范建设有害垃圾贮存点。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稳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发挥各级河长制平台作用,持续开展河流垃圾综合治理,实现河流常态化防治。[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水务电力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多点打造特色“无废”细胞工程。大力倡导“无废”理念,探索建设多场景“无废”模式。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推行绿色办公,规范行政机关垃圾分类投放,推行无纸化办公,大幅减少废纸、一次性办公用品产生,倡导低碳环保出行等举措。创建“无废小区”,鼓励建设集中规范“跳蚤市场”,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流通,发展共享经济,方便居民交换闲置废旧物品。创建“无废乡村”,将“无废”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可回收物积分兑换等适合农村固体废物管理的长效机制。鼓励创建绿色家庭、绿色饭店、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快递网点,全面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发展和改革局、党政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重点环节管控,推进建筑垃圾多维综合利用

1.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鼓励新建住宅建设单位直接向使用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实施全过程绿色低碳建造,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推行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及装配化装修,有序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建筑垃圾多渠道消纳。构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立健全政策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长效推进机制。推动建筑垃圾分类处理,通过制作再生骨料、砌块、填料等方式实现再生利用。推进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采取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建设模式,实现就地就近综合回收利用。统筹工程土方调配,新建工程开展土方平衡论证,实现区域内就近消纳处置。全面评估建筑垃圾产生量,根据非资源化总量,谋划建设建筑垃圾堆砌地,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等领域,推广使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在城区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建设中,特别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环境风险防控,提升危险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1.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制度,加强可能具有或不确定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鉴别。严把涉危险废物工业项目环境准入关,落实工业危险废物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涉危险废物企业法人主体责任承诺制,增强风险内控力。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为抓手,推动日常管理向深度、广度拓展,着力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局、发展和改革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实施市场自主调节,推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服务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3.优化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建立全区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过程实时监控全覆盖。[生态环境分局、发展和改革局、社会事务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督促指导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农村废物资源利用

1.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化肥控量增效,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使用,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提高农药利用效率。科学划定养殖业禁养区域,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行动,强化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推广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鼓励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支持使用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地膜。[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逐步完善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推动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落实回收责任。加强废旧农膜、农药瓶回收利用,支持供销社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参与农膜及农药包装物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完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开展全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形成农用优先,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基料化利用稳步推进,能源化、原料化利用较快发展的秸秆利用格局。鼓励养殖户收集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塑料垃圾等固体废物,推动清塘淤泥收集及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业农村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农村固体废物治理。根据农村特点和农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引导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鼓励市场主体或个人参与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农业农村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社会事务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市场体系

1.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积极申报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用足用好各级节能与循环经济、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等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支持协同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的“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申请中央、省市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落实中央、省市农业废弃物整治相关专项资金,现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加大对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生产有机肥、使用配方肥和全生物降解农膜、秸秆直接还田的补贴力度。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通过产生者付费、PPP项目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按政策规定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研发费加计扣除,资源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征环境保护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税务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发挥激励约束机制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展绿色金融业务。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对“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循环经济领域。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绿色保险业务,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服务体系。[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强化产业培育和市场化体系建设,充分挖掘环境治理产业市场潜力,争取打造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深化政银合作,依法依规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工程项目设施建设运行。[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多向监管协同发力,构建联防联控联治综合体系

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将固体废物纳入日常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推进非现场执法改革,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管。加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查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对典型违法案件严惩重罚。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落实,依法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者的赔偿责任。[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务电力局、社会事务局、检察院、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进一步统一取证规则、认定标准和法律适用,规范程序和法律文书,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双向衔接工作机制。对重大案件、重点区域案件组织开展司法执法联动,实施专项监督,加大综合惩处力度。对自查自纠并及时妥善处置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的企业,依法从轻处罚。[生态环境分局、司法分局、检察院、公安分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信息管理。利用省市平台,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纳入统一监管,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智能管理体系,联通各类固体废物数据信息,充分利用各部门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协调联动”,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调机制。[生态环境分局、发展和改革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社会事务局、海北镇、新华路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推进。按照我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单位迅速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共识,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多措并举、合力攻坚,强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二)评估总结。2022年-2025年期间每年底前,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自我评估,形成总结报告,并于当年12月10日前报送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芦台经济开发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分局,统筹协调我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加强“无废城市”建设考核,把“无废城市”建设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机结合,纳入对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切实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组织力度,层层抓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大力宣传引导。以“无废城市”建设为主题,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面向学校、村居、家庭、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生态文明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强大合力。丰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培育“无废”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消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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