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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拨付芦台经济开发区通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24年12月公益性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4 09:46     来源:芦台开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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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岗位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芦台经济开发区通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申报2024年12月安置街道办事处、人社局、海北镇等单位13名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6名高校毕业生公益岗人员,共计19人,申报社会保险补贴23319.46元,申报岗位补贴41800元。我局已审核,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合计需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65119.46元。

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8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9388197。

附件:2024年12月公益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公示名单.docx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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