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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司法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04-20 18:58     来源:芦台开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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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唐山市司法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

机构职能

(一) 加强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 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 负责区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 统筹推进法治政法建设,指导、监督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五) 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 管理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 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八) 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综合办公室、依法治区办、综治科、执法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华路街道16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夏令时14:30)-17:30 (法定工作日)

联系方式:69388478

负责人姓名:张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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