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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台经济开发区审计物价局

发布时间:2022-04-28 15:01     来源:芦台开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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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审计物价局

机构职能:一、审计:

(一)负责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负责对区党政机关科局级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三)负责区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四)负责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政府部门管理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专项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六)负责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收缴及遵守“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

(七)负责对区政府投资及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权益进行审计监督。

(九)对区国有企业年度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物价: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上级物价部门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在全区的实施。

(二)负责在全区范围内对价格分工审批权限内的商品价格、经营服务性价格进行管理,规范作价原则、作价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负责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管理,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制定、调整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定期审验制度,监督收费执行情况;通过清费减负和收费公示等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四)组织开展全区物价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受理价格举报,开展价格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区涉案资产价格认证工作。

(六)承办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

办公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华路12号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8:30-12:00  13:30 ——17:30

联系方式:022-69388924

负责人姓名:苏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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