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援助对象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就业援助对象均可免费享受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
2、公益性岗位和各类企业吸纳就业援助对象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社会保险补贴。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援助对象,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援助对象,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援助对象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承担部分,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2)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和吸纳符合规定认定条件的“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和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家庭成员五类特殊就业援助对象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援助对象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在此基础上,用人单位招用5—10名就业援助对象的,每人每月增加岗位补贴50元;招用10名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岗位补贴100元。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可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标准,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3、就业援助对象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和期限是多少?
对就业援助对象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以不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额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援助对象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4、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六类人员(创业培训包括创业3年内小微企业主),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下同)或培训合格证书(在职业工种目录内的工种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就业技能培训(不含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2200元。在省人社厅发布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内的培训补贴标准提高20%,但每人最高不超过2500元。具体工种培训课时及补贴标准见附件。创业培训补贴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元。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职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不得同时领取生活费补贴。
5、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六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具体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8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6、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符合中央财政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不超过15万元;合伙创业、组织创业贷款按人均不超过15万元,累计不超过90万元。
7、贷款期限。个人创业(含合伙创业、组织创业)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还款积极、按时足额还款、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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