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
发布于:2024-12-11 10:04:41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2024年1至12月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共计430197元,享受补贴人员51人。我局已审核,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需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430197元。
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5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9388197。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