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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0:38     来源:芦台开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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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持续提高主动公开质量

2023年度,芦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唐山市税务局的领导下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发挥网站建设在电子政务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在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上更新税费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政务公开信息,全面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对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建立分项分类审核机制,重点关注敏感性、私密性信息,确保公开事项发布的规范高效。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各股室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四)持续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对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进行发布和更新;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宣传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簿,收集整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

定期对各项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办公室牵头梳理各股室须公开的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绩效考核项目,细化任务分解,明确部门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工作落实,确保有序推进。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干部日常培训课程,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相较群众日益提高的信息需求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干部公开信息审核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4年,我局将根据自身问题,采取一系列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严格保密审查,推进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增强干部责任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提升。三是进一步探索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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