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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36     来源:芦台开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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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质量持续提升

在2024年度,芦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网站在电子政务公开中的核心作用,及时在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更新税费政策、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关键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流程不断规范

2024年度,本局未收到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优化

完善了政府信息的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属性的审核,并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同时,建立健全了保密审查机制,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分项分类审核,特别关注信息的敏感性和私密性,确保公开事项的规范高效发布。此外,还建立了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审查评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因情况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和发布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内容,并利用办税服务厅的电子宣传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和流程。同时,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意见建议簿,积极收集并整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

(五)监督保障措施持续强化

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评估审查,由办公室牵头梳理各股室需公开的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体系,明确部门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此外,还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干部日常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日益提高的信息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方式需进一步创新;干部公开信息审核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并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三是积极探索创新信息公开方式,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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