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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司法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57     来源:芦台开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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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主动公开等相关工作程序,积极主动公开各种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现将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区全会精神,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认真做好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本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本部门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积极做好年度预算、决算情况公开。

(四)监督保障。将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在落实《条例》的具体流程方面仍有待提高,2025年,我局将认真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唐山市司法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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