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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委芦台经济开发区工委关于李治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6 16:47     来源:芦台开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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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各直属单位、驻区机构党组织:

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李治同志任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党委书记,免去其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党支部书记职务;

赵永太同志任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贾东同志任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张庆玉同志任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党委委员;

高洪英同志任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党委委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副局长,免去其海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

焦永强同志任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党委委员;

张瑞金同志任医院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社会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免去其海北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职务;

崔东升同志任医院党支部副书记;

张永刚同志任海北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免去其农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李沛汶同志任海北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海北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伟同志任海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康玉娟同志任海北镇党委委员,提名海北镇副镇长;

李建兰同志任海北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晓栋同志任新华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挂职农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免去其海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

王庆祝同志任教育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海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赵晨曦同志任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胡进军同志聘任群工部副部长、总工会副主席(试用期一年),按有关程序办理;

杨松岩同志任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薇同志任投资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唐山市委芦台经济开发区工委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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