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各直属单位、驻区机构党组织:
2月10日经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赵晨曦同志聘任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郑学静同志任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经理、财政局副局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合生同志发展改革局局长职务。
2月15日经党工委研究决定:
庄桂萍同志聘任财政局局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秀臣同志任工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秀田同志聘任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于彬同志任新华路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免去其新华路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海龙同志聘任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储楚同志任新华路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苏宁华同志财政局局长、审计物价局局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伟同志新华路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张玉启同志工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职务。
2月18日经党工委研究决定:
周玉亮同志聘任应急管理局局长,免去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通联派遣公司经理职务;
张怀明同志聘任司法分局局长;
张文奎同志任组宣部常务副部长,聘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组宣部副部长职务;
于克全同志聘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其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建光同志聘任农业农村局局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农业农村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职务;
孙学斌同志聘任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融媒体中心主任,免去其教育党委书记职务;
马金国同志任教育党委书记,聘任教育局局长、教育研究室主任、社会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刘建同志聘任行政审批局局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新华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
马全新同志聘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苏宁华同志任财政局党总支书记;
庄桂萍同志任财政局党总支副书记;
郑学静同志任财政局党总支副书记;
吕如强同志任政法委专职委员,免去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魏福胜同志任政法委专职委员,免去其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崔树军同志聘任财政局副局长;
张国伟同志聘任教育研究室副主任;
于平聘任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胡进军同志聘任群团服务中心主任;
朱薇同志聘任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
杨松岩同志聘任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张放同志任教育督学,免去其组宣部常务副部长、机关党委书记、考评办主任职务;
免去张峻烽同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免去贾东同志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焦永强同志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邱成国同志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融媒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胡长江同志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刘景悦同志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张庆玉同志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董凤云同志农业总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赵志军同志工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唐山市委芦台经济开发区工委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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