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中共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工委关于常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8 09:16     来源:芦台开发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各党委(党工委),各区直机关、驻区单位、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常锋同志任区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司法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如宝同志任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于长安同志任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聘任征收办主任,免去其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经理职务;

侯振洪同志不再担任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中共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工委

2024年11月4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