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
为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区安委会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区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成立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协调调度、督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深入推进三年行动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
主 任:于克全 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刘印山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宗震 区公安局副局长
李如宝 区发改局副局长
张庆玉 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副局长
焦永强 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副局长
贾 东 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副局长
王秀田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屈守琴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于 平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丁行龙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葆峰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焕强 区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于鑫刚 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赵 阳 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高福合 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运管站站长王海波 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规划科科长
晏宗玉 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燃热科科长
于立军 城管大队中队长
孙明哲 区发改局办公室副主任
刘景春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科负责人
于岳岭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体部主任
田亚群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马志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三科科长
刘 飞 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陈炳楠 区商务局市场运行监管科科长
杨 硕 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科员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1+2+8”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的编制,组织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协调8个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奖惩;及时落实省、市、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报送全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定期调度全区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及时运用通报、约谈、督查、督办等方式,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细化实化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牵头组织重点工作落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编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简报。完成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办公室主任定期调度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三年行动办公室主任主持,副主任、成员参加。主要任务是分析调度各行业领域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有关牵头部门每月向三年行动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填报工作推进台账、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三年行动办公室定期向区安委会报告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三)定期督查制度。区安委办督导组将三年行动列为重点督查内容,持续进行督查、通报。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有关成员单位三年行动的督导检查。各部门定期对本行业领域三年行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定期巡查考核制度。将三年行动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巡查、考核重要内容,每年对各有关部门进行巡查、考核。
(五)定期通报机制。定期编制通报、简报、提示函、督办函,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通报问题、推进整改。
(六)建立联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分别明确一名三年行动联络员,建立工作微信群,及时协调联络各项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一项重大活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集中攻坚行动,也是全面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实际举措。各单位各部门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全面统筹推进,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从严从实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
(二)盯紧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突出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等领域,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攻坚战,以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的态度抓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在监管执法上精准发力,在长效机制上持续加力,推动安全生产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做实“一表三清单”。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反思在安全隐患漏洞、安全监管盲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聚焦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消防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无遗漏,坚决完成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任务。要对本地本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涉及的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逐条列出,建立推进工作台账。建立“一表三清单”:建立三年行动情况汇总表,汇总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等情况;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将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部登记入册,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建立制度措施清单,对拟制定制度措施逐项登记,确保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追责问责清单,对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治未整治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每月1日前将“一表三清单”报送到区安委办。
联系人及电话:杨硕 022-69388302
邮箱:aj69388302@126.com
芦台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主办单位: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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