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芦台经济开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较好的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的保障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政治引领,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考验,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行细化、分解,并列入《芦台经济开发区2020年工作要点》(芦发〔2020〕5号),提出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系统梳理任务清单、进度清单、责任清单,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与此同时,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落实报告制度。发挥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各项工作规则、细则、制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开展,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
二、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完成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并已全面投入使用。共11个部门(35人)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164项,其中涉及行政许可服务76项,公共服务等88项,努力压缩审批时限,积极推行极简化审批。完成654项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和录入,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5%。梳理涉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17项,形成清单,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
2、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法定职责必须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在已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市场准入清单(2019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 年版)》的相关要求,对禁止准入事项,不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准入事项,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业务。自11月10日起,设立全程使用“一窗通”办理,网办率达到90%以上。在保证网办率的同时,设立企业通过一窗通,可同时预约办理公章刻制、税务登记、社保登记业务,保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一个工作日内。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在我区的应用,截至目前,检查清单编制率为100%,监管事项覆盖率为65%,有效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加快“双公示”信息归集与共享,组织开发区企业、个人签署信用承诺书1000余份,增强诚信意识,推动诚信建设。
5、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对13家危化企业开展了双控建设,组织应急演练2次,检查整改隐患31项,立案查处企业3家。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查处醉驾、酒驾、毒驾违法行为50起,涉牌涉证违法144起。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单位300次,发现隐患并整改185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0份。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出动监察执法132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单位84家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54次,排查隐患10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开展广告牌匾专项整治,对中心城区及周边广告牌匾、灯箱等进行排查,共200余块,拆除问题广告牌匾16块。开展瓶装工业气体安全整治,检查企业32家次,排查整改隐患47项,立案处罚企业1家。
6、优化公共服务。转发《唐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并印发了《芦台经济开发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确保上级明确要求应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全部纳入。全力推进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在海北镇、农业总公司、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建立了三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村(居)建立了29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同时29个村居,均聘请了法律顾问,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组建了4个法律顾问微信群。
7、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制定印发了《芦台经济开发区秸秆垃圾禁烧工作方案》,共出动4070人次进行巡查;检查餐饮饭店480家次,涉及油烟排放的31家饭店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已完成VOCs监控平台建设,与相关企业完成联网对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完成5个村生活污水管控、3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50家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8、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法治化水平。及时印发了《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涉及的30个罪名和相关司法解释汇编》等文件,公安机关成功处理2起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治安案件,破获1起酒后驾车肆意冲撞防疫检测点的寻衅滋事犯罪行为,有力维护疫情防控社会秩序。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公众号、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向群众普及疫情法律知识及防控知识。共制作公众号400余条,微博500条,微信群内普法200次。其中微信公众号开展系列《关于冠状病毒的小知识》栏目共18期。微博头条文章《遵守法律法规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阅读量达472人次。印制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宣传手册1000本,面向社会广泛发放,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法律知识,悬挂宣传标语300余条。向全区各类企业发放《对疫情防控期间民商合同履行风险应对提示》宣传材料,向企业提示在疫情期间商务合同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应如何做、减少纠纷。为我区的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三、强化监督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020年,制定了《芦台经济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芦台经济开发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文件会签、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公文核发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和群众意见,确保文件制发合法、合规、合理。今年以来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3件,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
四、完善决策机制,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芦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确定了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明确了凡属芦台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必须在前期充分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论证、充分协调酝酿,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工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确保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如实记录,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时,严格落实执行跟踪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一年来,我区共召开党工委会议32次,管委会专题会议35次,梳理会议议定重点任务79项,主要围绕生态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其中已经完成销号59项,剩余20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对全区“八个发展工作”、十件惠民实事、作风纪律建设开展专项督查,其中共开展“四风”问题督导检查50余次,处理相关人员11人。今年以来,共下发《芦台经济开发区督查室重要事项督办通知单》30件,有力的推动了党工委、管委会各项政策落地生效。
五、强化制度约束,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有序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编制了《芦台经济开发区下放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落实了执法办公场所,办理了罚没许可证,完成了执法专用公章刻制和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工作;配备了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培训考试,持证上岗,组织了2次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全员集中培训,系统讲解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相关注意事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监察实操技能等,编制下发了《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使用手册》,以此提高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指导镇、街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投诉举报制度等;在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增设镇、街执法主体账户,在我区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增加镇、街执法公示栏,为今后镇街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集、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发布等打好基础。
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以来,综合行政执法队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尽职尽责,履职到位。海北镇执法队重点对112国道两侧进行巡查、整治,有效遏制了车辆无序停放、乱停乱放和经营户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配合村委会对村内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经营和建设规划秩序等进行集中整治,在建管结合的模式下有效遏制了私自建盖房屋、违规厕所建设的违法行为。新华路街道执法队共整治巷道环境212条,验收合格雨搭1548户,清除城区晾衣杆90余处,巡查企业10余次,并每日对城区进行巡查,截止到目前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分别于6月份、8月份、10月份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三项制度“回头看”以及司法部专项督察行动自查等工作。采取单位自查、网上巡查、现场检查、集中评审等形式,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以及执法证件的回收、换发、注销等工作。2020年,回收执法证70份、换发执法证85份,注销执法证14份 ;组织海北镇人民政府和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共18人进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其中15人通过考试。
六、强化制约监督,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一是开展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提高行政履职能力,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将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纳入审计重点范围,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全过程监督审查,紧盯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按照“财政资金使用到哪,审计就跟踪到哪”的原则,不断加大延伸审计力度,实现区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
三是进一步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制定了《2020年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及工作要求》《2020年度芦台经济开发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工作分工》等,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履职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逐级压实责任,共对21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对25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定位、精准监督、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的原则,开展监督检查共计49次,及时纠正问题,严肃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纪律震慑。
七、坚持法治引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1件,全部成功化解,充分发挥了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改革,深入实施法治信访建设,严格诉访分离、依法治访,贯穿来访接待、案件办理、包案督访、会商听证等各项环节,引入司法调解、律师调解,依规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依法维权,同时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开展法治培训和法治信访宣传,通过《信访条例》实施十五周年、宪法日、依法治访等,多种形式教育、警示、引导,及时打击缠访闹访行为,行政拘留1人,口头警告数人,群众依法维权、逐级有序信访意识明显提升,法治信访建设成效明显。
八、坚持法治思维,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年初,制定了《2020年度芦台经济开发区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0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和《关于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等系列文件, 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截至目前,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安排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治学习专题。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我区组织开展了系列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共发放宪法宣传知识挂历1000余本,平安芦台建设环保手提袋1500余个,扫黑除恶明白纸、民法典宣传册等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余人次。 同时,举办了第七届法治宣传书画展。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2月22日
主办单位: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69388322
ICP备案:冀ICP备2023008479号-1 网站标识码:13020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