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通过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可以加强县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声环境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是改善声环境质量、提升声环境综合整治能力的重要依据和手段。现行版本划分为2020年发布,依据五年时效性等要求,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
二、文件依据
《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三、主要内容
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需要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等要求实时更新,本次调整对上一版本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进行范围补充和调整,共划分了1-4类声环境功能区,并对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情况进行了描述。
相关文件:芦台经济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主办单位: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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