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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台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1-03-12 15:26     来源: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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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积极做好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唐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原则,突出重点区域,坚持“应治尽治、就地就近”,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科学谋划,因地制宜,着力解决重点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和群众日常生活问题。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同步治理农村黑臭水体,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最终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21至2025年,完成10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其中重点区域治理村庄目标任务4个村庄,非重点区域治理村庄目标任务6个村庄;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谋划,制定专项方案

对村庄生活污水产生情况、排放情况、治理现状以及村庄周边水环境情况进行再梳理、再分析,结合村庄发展特点、污水排水去向、治理需求,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模式,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以村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重点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实施步骤、资金筹措、保障措施等内容,并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并完善建设和长效运营管理办法。

(二)因地制宜,选择合理治理模式

1.园区周边村庄污水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园区周边的村庄可将生活污水纳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处理,并加快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连接管网建设。

2.在离园区较远、常住人口密集、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庄推行集中处理。在离园区较远、常住人口密集、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庄,可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实施中心村的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统筹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排水系统,根据村庄地形地貌,可采用相对集中加分散处理的模式。距离相近的村庄,可采取区域统筹、联合共建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站,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

3.对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村庄,实施分散式处理模式。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可采用太阳能微动力、三格式化粪池、净化沼气池、小型净化槽等方式进行分散处理。

(三)统筹推进村庄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1.生活杂排水(灰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完善户内污水收集、处理及回用系统建设,实施厨房废水、洗浴废水等生活杂排水户内有效收集,建立洗米、洗菜废水收集—冲厕等回用系统。

2.厕所粪污出水(黑水)资源化利用。依据目标任务,分年度安排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利用工作。2022年底前,全区农村厕所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四)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治理与管控同时推进

结合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等重点工作,对农村污水难以收集的村庄进行有效管控。具体要求为:各户加大生活污水原位消纳,尽量循环利用,减少污水排放;农村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街道、沟渠坑塘,基本实现生活污水不出户、不出村;制定村民文明公约,明确生活污水管控要求;将傍河村庄水环境纳入河长制管理。

(五)持续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和坑塘纳污问题

1.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组织排查并进行核查识别和污染源调查分析,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对单一污染源造成的黑臭水体,通过控源截污、生态修复尽快完成治理修复;对成因复杂、污染严重的黑臭水体,运用综合性的治污措施,确定完成期限。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杜绝农村黑臭水体问题反弹,2025年底前基本消除水体黑臭现象,建立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

2.持续开展坑塘纳污整治。重点整治村庄周边1000米范围内非公共区域坑塘纳污问题。废弃坑塘有条件的合理改造为稳定塘,鼓励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对坑塘沟渠等灌排系统及生态景观进行生态化改造,重点实施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生态修复等措施,恢复坑塘沟渠水生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社会事务局、水务电力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合作,联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压实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的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日常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

(二)加大财政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改厕、畜禽资源化利用、污水管网建设、清洁小流域建设、河湖整治等各级各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三)完善政策措施,提供高效支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需求,在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用电价格给予最大优惠,落实国家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研究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收费和补助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财政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落实资金。

(四)严格监督考核,强化日常检查。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际考核,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形成家家参与、户户关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附件:1.芦台经济开发区“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分年度治理目标(2021-2025)

2.芦台经济开发区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分类分解表

3.芦台经济开发区污水治理相对集中村庄名录


附件1

芦台经济开发区

“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分年度治理目标

(2021-2025)


行政村数量

2021-2025年分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任务

小计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

10

2

2

2

2

2


附件2

芦台经济开发区

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分类分解表

行政村

数量

2025年累计完成治理目标5

2021-2025年应完成治理村庄

小计

纳入城镇管网的村庄

乡镇所在地村庄

中心村

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庄

环境敏感区域村庄

20

4

0

0

4

0

0

4


附件3

芦台经济开发区污水治理相对集中村庄名录

1.海北镇花牛村

2.海北镇张庄村

3.海北镇岭头村

4.海北镇邢木村

相关解读:关于《芦台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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