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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芦台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12 15:28     来源: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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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依据

唐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唐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唐土领办〔2021〕3号)。

三、主要内容

2021至2025年,完成10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其中重点区域治理村庄目标任务4个村庄,非重点区域治理村庄目标任务6个村庄;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相关文件:芦台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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