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5日,区管委会制定了《芦台经济开发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若干措施》(芦管发〔2020〕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说明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保促稳,稳中求进。结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三创四建”和“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要求,以最大力度推进减负降本,以最大惠企政策对冲疫情影响,以最优服务激活发展新动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特制定《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提出5个部分28条具体措施。第一部分,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提出加大受疫情影响行业支持力度、减免中小企业税费、提高退税效率、延期交纳税款、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等5项措施。第二部分加强稳岗就业措施提出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推进职业技能提升、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等4项措施。第三部分加强融资信贷提出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维护企业征信权益、提速跨境融资效率、发挥融资平台作用等6项措施。第四部分实施优惠奖补政策提出惠企政策兑现到位、落实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实施项目建设奖补政策、实施电费优惠政策、支持重点纳税企业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及总部经济发展、支持企业上市、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等9项措施。第五部分,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实施入区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制、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加快企业开办速度、实施正面清单管理等4项措施。
三、有效期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主办单位: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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