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0日,区管委会制定了《芦台经济开发区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芦管办字〔2021〕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15号)及《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唐政办字〔2020〕94号)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推进节能减排、打蓝天保卫战,带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动全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提出8个部分23条具体措施。第一部分,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原则上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深入贯彻《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突出绿色发展新理念、鼓励既有建筑改造被动式建筑、鼓励、引导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改建被动式、拓展工业建筑等6条措施。第二部分,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保障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用地、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2项措施。第三部分按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9%以内给予奖励、不超过市场价30%的幅度销售、可以将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降低20%、达到要求可提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扬尘管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可以不停工、可不执行装配式建筑及保温结构一体化建设要求等6项措施。第四部分积极争取河北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被动式建筑在参加评选时优先考虑等2项措施。第五部分,极探索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的新模式。第六部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相关技术装备研发攻关。第七部分,贯彻执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质高效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强化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4项措施。第八部分,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特点优势。
三、有效期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底。
主办单位: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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